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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鸟历1331年,联邦普拉斯国,林柏郊区。
    黄昏下的宅邸显得如此萧条,然而更萧条的是这个国家的经济。此刻,巴克豪斯·冯·莱温斯基正坐在扶手椅内,用惺忪睡眼盯着从那一小块玻璃穹顶透过的辉光,夕阳的余烬洒在他身前的桌上,恰巧照在那古铜色的大地球仪上,让这件褐色的古董冒出一点别致的亮色。
    巴克豪斯托着下巴,他神情低落,显然不是因为困倦;他看向桌上那平放着的梳妆镜,这面镜子产自印旦,镜面是由黄铜而非玻璃打磨而成,漆成银色的镜框配有纯银制扶手和小粒钻石,是作为他妻子的嫁妆搬入这间房子的,现在成为了他所珍爱的财产。
    随着困意逐渐消散,巴克豪斯在这昏暗的房间内伸了个懒腰,他感到九月天气带来一股难得的燥热,便将双手搭在扶手椅两侧的洋红色软垫上,看似是要支撑起身,实则是想要借此吸干手心的汗珠。
    擦干手后,巴克豪斯又打了个哈欠,被皱纹挤出的两滴眼泪惬意地滑落在面颊两侧,沾湿他修剪考究的胡须,“我等不了太久。”他如此想着,但又无计可施:作为当时莱文斯基家族唯一有富余帮助落魄亲戚的男主人,他昨日在电报上答应接济自己的外甥女婿。虽然话是这么说,但巴克豪斯清楚,这富余形容的不是资金,而是同情心。虽然巴克豪斯收到过婚礼的请柬,但当时他正在珐国莱加办理运输业务,因而至今未曾与外甥女婿照过面;对于这个未曾谋面的亲属,巴克豪斯无法以极高的热情接待之,属实情有可原,但既然电报来自自己的亲妹妹,他只得简短地给予肯定的答复,并将会面时间约在次日的下午;可惜的是,对方显然没有养成守时的习惯,让他平白无故浪费了不少时间,仅仅只为等待一个自己并不了解的人。
    这种时间上的亏损并不能让巴克豪斯感到愠怒,毕竟,他是个相当沉稳且热心肠的人,唯一使他感到不自在的是在这个时节接济穷人或许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巴克豪斯暗下决心,只要来者不多发问,他就仍将扮演一个热情好客的角色,并让这外甥女婿装满口袋回家去。终于,在一阵渐强的脚步声后,敲门声传来,巴克豪斯下意识地朝梳妆镜望了一眼:镜面流光溢彩,一如黄昏下的彩绘琉璃。
    “请进。”
    一个高瘦的、穿着灰色上衣的男子攥着他的黑色软呢帽,将雕有花纹的房间门推开一半,怯生生似的向屋内探头;此人留着平头,发色介于黄黑之间,尽管巴克豪斯不想以貌取人,他还是自发地将来者那深陷的眼窝和面部的几处皴皮与营养不良联系到一起,至于那男人扭捏地攥着帽子的、不住抽动的手,则让他怀疑此人扒手一样的相貌是否当真配得上自己妹妹的女儿。
    “不必拘谨,快进来。”巴克豪斯朝着桌前的座位伸手示意,尽可能使自己的语气显得和缓;男人得到了允许,小心翼翼地笑了笑,将右手搭在颈后,慢慢走近,坐在了椅子上。
    “抱歉,我迟到了,先生……我没想到步行要花这么长时间。”
    “那不要紧,”巴克豪斯试图直接切入正题,但按照他那普拉斯人的钟表似的逻辑,仍避免不了讲述一番废话,“我收到你岳母的电报了,唔……怎么说好呢,很抱歉没能在你的婚礼上认识你,这部分是因为我当时在外国有生意要做,另一部分,也是因为我从家人那里得到了对你的相当之高的评价,这使得我可以放心地将自己妹妹的女儿交付给你,而无需过多忧虑。”
    巴克豪斯善意的谎言让男人微微扬起了头,但表情依旧很不自然;这也难怪,毕竟他此番前来是有求于人。
    “至于我妹妹的请求,你要知道,这个年头,人人都不容易,就拿我的运输公司来说,各种开销从来没有停过,工人们要拿走他们应得的那部分,还需要贿赂警察,但挣到的钱却没有之前多了,总是入不敷出,如果经济形势再不好转,恐怕就要落入难以为继的状态了……”
    巴克豪斯此番话旨在让这个外甥女婿意识到他的援助并非没有牺牲的,而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勉强做出决断;虽然对他而言,给眼前这个低眉顺眼的家伙一笔钱不过是举手之劳,可他牢记自己为人处世的原则:“犹犹豫豫地答应别人的请求,如此方能受人感激”。
    听到这里,男人对上了他的目光;这个尚未来得及自我介绍的外甥女婿显然会错了意,他是从岳母那里得到口信才来做这样乞讨般的事,但自始至终没有收到过来自这个舅舅本人的回应,对于巴克豪斯的这些诉苦,他那脆弱的自尊将之理解为了婉转的拒绝。虽然有那么一刻,他想要站起身礼貌地告别离开,但一想到自己返程仍需要走远路,这样的劳累奔波却换不回一点同情实在太过悲哀,男人重新低下头,调整了坐姿,开口说到,“那您是靠什么经营下去的呢?既然您还能维持当前的局面,想必也有一定的方法吧?。”
    男人的话无非是说,巴克豪斯仍能运营公司证明他有一定的资金维持生意,因此也有援助他的实力;如果他肯直接了当的发问“您到底是否打算帮助我?”,哪怕是换一种说话的方式,或许都能得到不一样的结果,可他偏偏问了不该问的问题,语气不够温顺,甚至称不上礼貌,这立即引起了新一轮的误会。
    自语言发明以来,误会便接连发生;有的误会让人们不欢而散,有的则足以导致一系列严重后果,接下来发生的事便是很好的例子。
    巴克豪斯毫无征兆地发怒了。他的脸迅速的红了起来,嘴唇暴躁地一努,双手在扶手软垫上用力地一捏,似乎想要猛地从座位中站起身,但很快便平复下来,赶在脾气失控前极克制地深吸一口气:无论如何,他都不会在这种场合做出有失礼仪的事。虽然没有遭受辱骂,可这外甥女婿今日绝无可能从他这里带走一分钱了,就像巴克豪斯此前思索过的那样:只要来者不多发问,他就仍将扮演一个热情好客的角色,但来者的表现可谓不遂人意。
    “我维持公司运作的方法就是尽可能节省开支。让敲诈我的警察们见鬼去吧,工人会替我想办法对付他们的,否则他们就要失业;那些上下打点文员所需的钱则是能省就省,至于必要的消费统统赊账,就是这样。对于我妹妹的请求,我很不情愿拒绝,但也无能为力,那样的请求我无法在电报上回绝,所以有劳你前来,请体谅我的苦衷。”巴克豪斯说着站起身,背向男人走动几步,以发泄自己来不及消化的怒气,为了使话语更具说服力,他刻意压慢了语速。
    只听见身后传来摔门声,看来这家伙不是心甘情愿前来此地,只为听他说几句回绝的话;巴克豪斯朝窗户露出了满意的微笑:无论如何,失态的并非自己便万事大吉。他沉浸在所扮演的角色当中,迟迟没有转身,但当他算定那外甥女婿已经不会返回、转身悠哉游哉地坐回原处时,巴克豪斯的脸好像被撒了一把盐的水蛭那样扭动了一阵,嘴唇上方的胡须连同他本就不多的头发尽数因为诧异而抖动起来。
    巴克豪斯一跃而起,冲刺到窗户旁瞪大眼看向宅邸出口,似乎看到了一抹人影,他随即大喊自己二儿子的名字,“塞缪尔!塞缪尔!”尽管事态紧急,巴克豪斯还是理智地决定派儿子去追,而非亲自出马;他对那外甥女婿的第一印象居然这么快便应验了——那男人灰头土脸、一副扒手模样,果真是个手不干净的痞子!在遭到巴克豪斯的拒绝后,他怒从心头起,临走时恶狠狠地用力摔门,而在摔门前,他按捺不住自己抽动的双手,将桌上那看上去便很值钱的古董镜子揣进了怀里。
    十分可惜的是,塞缪尔不像他哥哥洛基·冯·莱温斯基那样精力充沛、总是在寻求刺激的路上:在他打着哈欠、慢悠悠走进父亲的会客室时,小偷早已怀着偷盗后忐忑不安的激动心情,在返程路上走出至少半里远了。
    进入房间后,塞缪尔最先注意到的是他那变颜变色的父亲,还来不及询问发生了什么,巴克豪斯便从桌子的一处暗格中取出一把老旧的瑟毛手枪,三步并作两步接近他慌了神的儿子,将手枪硬塞给他。
    “那个客人,他走了吗?”
    惊诧并不能打到塞缪尔,他充分继承了父亲的沉着,虽然声音有些颤抖,他还是回答道,“走了,我送他出去的。”抓着手枪,他似乎猜到父亲接下来会说什么。
    “去,追上去,追不上就开枪,注意别把他打死了。”
    除了“别把他打死”这部分,塞缪尔全部猜对了。
    这时,塞缪尔胜过他哥哥的特质便发挥了作用:换做洛基,肯定会愣在原地,追问父亲事情的起因和经过。而塞缪尔不同,他在接过手枪的那一刻便自作主张地脑补了全部细节——从客人走前二楼传来的摔门声,以及此时父亲交付给他的手枪,无需再询问什么,塞缪尔便认定这是一起偷盗案,那客人想必偷走了父亲至关重要的物品,重要到不惜开枪伤人也要取回。
    这便是塞缪尔生而有之的特质:超乎常人的理性。在冲下楼梯的过程中,他甚至自圆其说地想到了父亲不亲自追击的一个合理解释:人到中年的父亲显然没有他这个二十二岁的年轻人跑得快。怀着这样逻辑完备的想法,塞缪尔从跑出屋门的那一刻便认为自己是在追逐小偷,丝毫没有持枪的心理负担。
    塞谬额出门时还足以远远望见小偷的背影。巴克豪斯家的宅邸建在林柏市郊的一处空地上,因为建设最初的目的是作为家族人员夏季休闲聚会的场所,因而离市中心相当远,乃至林柏几轮扩建后离市区仍有不短的路程;塞缪尔想到,若让那小偷混入市区,再抓他就很困难了(何况他还随身带着枪,到了市区很有可能被警察拦下来),必须赶在他逃至人多眼杂的地方前将其抓住,为此,塞缪尔快步奔跑,两人之间的距离迅速缩短。
    夕阳渐垂,赭色的泊油路上,塞缪尔迎着落日大步前进,那小偷的影子在他眼中被拉的很长,很长,像一个若隐若现的坐标指引着他前进;他穿着的是鹿皮缝制的靴子,这种靴子所发出的噪音并不大,但当塞谬尔距离目标只剩大约一百二十米时,从偷盗得逞的窃喜中惊醒的小偷还是被身后急促的脚步声所威慑,那人没有回头,只是裹紧灰色的上衣,从快步行走转为跑步,塞缪尔暗自惊呼“不妙!”,因为小偷的奔跑速度居然远快于他。
    因为已经跑了不短的距离,塞缪尔感到一阵乏力,他久违地丧失了部分理智,不知是因为运动导致的发热,还是因为手中枪械带给他的沉重感使他血脉膨胀,塞缪尔选择朝天空扣动扳机,而手中那把瑟毛手枪也很争气地发出爆鸣声,枪声刺激了塞缪尔,他大吼道,“站住!”这枪声以及吼声都起到了反作用:小偷反而加快了步频。
    之后回忆起来,塞缪尔会为自己冲动的行为而懊悔;鸣枪示威显然不能让小偷停下脚步,这一枪只能起到宣示他手中有枪的作用,而他既然开了第一枪,就已然丧失了选择的余地。
    塞缪尔放慢步伐,双手并用,接连开了两枪,瞄准的部位始终是小偷的腿,但他的枪法实在不值得称道,加之以距离上的劣势,他的第一枪打偏了,第二枪侥幸打在了那人足底,却只是刮花了鞋,似乎没有伤到小偷分毫。
    或许是感受到自己右脚的鞋被子弹击中,心有余悸,小偷居然停在了原地,极不情愿地在怀里摸索了一番,随后举起双手转过身来;塞缪尔举枪瞄着他快步走近,见追赶自己的人竟不是巴克豪斯的家仆,小偷松了口气——塞缪尔并不清楚他的真实身份,但他对塞缪尔却是略知一二——小偷立即猜到这个小少爷能在百米开外击中自己的鞋绝非本意。
    “喂,不至于整这么大的阵仗吧?我只是一个寻常老百姓,一个穷汉,没必要拿枪打我吧?”男人轻蔑地笑笑,将举起的双手放了下来,一副有恃无恐的模样。
    “把你偷盗的物件还回来,我就让你安全离开。”塞缪尔此时保持着充分的警惕,他用枪口指指男人的左胸:那里比其它地方高出一块,显然有什么东西装在男人的上衣内里中。
    “什么物件?我哪里有偷你们家的物件?你可不要凭空污人清白。”说着,男人从内兜里取出两包廉价的香烟,朝塞缪尔放肆地晃了晃,“这个,这烟是我用自己的血汗钱买来的,怎么,你要抢过去吗?给你好了!”男人满怀恶意地将烟丢向塞缪尔的脸。
    两包香烟落在黄昏照耀下的泊油路上,一包已经开封,里面的奶白色烟卷伴随着焦糖色的烟叶洒落一地,仁慈的塞缪尔没有继续开枪,他简单地朝那些烟望了望,确实只是香烟,没有藏什么东西在烟盒里,他对上男人的目光,男人咬着门牙冲他哂笑,没有说话。
    这下轮到塞缪尔语塞了:他确实猜中了男人小偷的身份,但有时,过分善解人意也会带来困扰,比如此时的塞缪尔根本不知道眼前这虚张声势的男人究竟偷走了什么;原本义正言辞的他突然犯了难,但仍坚信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是吗?你过来,让我搜搜看。”
    “好吧,小少爷,就让你搜搜看。”男人张开双臂朝塞谬额走来。
    塞缪尔喘着气,将左手腾出来,右手握着枪靠了过去。
    在两人间的距离缩短到一臂远,塞缪尔右手垂下,将枪口指向地面的瞬间,男人猝然行动。他猛地弯下腰,用他那双灵巧的大手死死握住手枪的膛室,向外侧一甩,将枪夺在了手中,塞缪尔吃痛,发出一声惊呼,回过神来时,只看见男人恶毒地笑着,用双手端着枪指向他,同时缓缓后退。
    塞缪尔识相地举起手来,他内心里直骂自己太不够谨慎,居然犯了这样致命的错误;眼前的男人背对着夕阳,面部轮廓隐没在昏黄的大背景下,五官仿佛被阴影加粗加重了一般,棱角分明,他此刻的笑容给年轻的塞缪尔留下了终身的印象。
    “小少爷,小少爷啊,小少爷。”男人的话语让塞缪尔脑袋发胀,那黑洞洞的枪口更是让他四肢乏力,“你可真走运,打坏了我最好的一双鞋。”男人改为单手持枪,枪口始终对着塞谬额的额头。
    “蹲下,”男人命令道,“把我的烟捡起来。”
    塞缪尔只好照做。
    待他将两包烟握在手里站起身后,男人像猫科动物那样凑近,接过烟放回怀里,紧接着用左手给了塞缪尔侧脸一记重拳,这一过程中,那支瑟毛手枪始终没有偏离目标哪怕半寸。
    这一击还不至于将年轻力壮的塞缪尔打倒,但为了不挨下一拳,塞缪尔借力倒地,用手护住了脸;男人看出他是在演戏,便啐了他一口,紧跟着朝他肚子上猛踹一脚,这脚让塞缪尔痛得缩成一团,汗顺着额头流向路面,塞缪尔看到路面上那些香烟碎屑,看到男人那拉长了的影子,看到那横过来的毛瑟手枪仍指着他,感到一阵天旋地转;他捂着右脸吃痛的样子引起了男人的一点点同情,男人发出一声不屑的鼻息,没有继续殴打他。
    “小少爷,枪是男人的玩具,你显然不适合使用。”说罢,男人估计塞缪尔不会愚蠢到起身和他拼命了,于是他退掉手枪的弹夹,弯下腰将枪放在脚旁,长方形的弹夹则揣进怀里,最后瞥了塞缪尔一眼,扭头沿着原路快步走去。
    男人走后约五秒,塞缪尔爬起来,已经没了继续追击的斗志;虽然极不甘心,但他自知此时的自己既跑不过也打不过小偷,便决定尽快回家去,和父亲商量下一步对策。他微微颤抖着前进两步,弯腰捡起那没了弹夹的手枪。
    当塞缪尔的右手食指触碰到那扳机时,一阵电流顺着食指扩散至他的全身,耳中传来一阵轰鸣,仿佛有人从耳朵处往他的脑浆里灌冷水,这种感觉让他剧烈颤抖,心脏像是受到了鼓舞一般加速跳动,他沿着路面看去,男人还没走远,甚至于那条拉的很长很长的影子还留在此处,留在男人先前站的位置上,蠕动着。
    手枪的扳机是紧的。
    这代表男人同样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仅仅收走弹夹并不能使手枪丧失功能,如果这把枪此前已经上过膛,抽去弹夹后,枪内还会存余一颗子弹,如果不把子弹退掉,这把枪仍将具有射击的能力。
    塞缪尔不是教徒,但此时的他无师自通地暗自祈祷道:“神保佑我。”他单纯到不知该向哪个具体的神祈祷,只是抿了抿嘴,深吸一口气。
    子弹发出爆鸣声,沿着路面飞行了约四十米,打进了那灰衣男人的左胸。
    中枪后,男人只是愣在了原地,他的生物本能延缓了他感受到痛苦的时间;当他转过身看向举枪的塞缪尔,意识到方才发生了些什么时,只留下了一句咒骂:“彪子养的。”男人随即面朝路面倒下,死亡来的远没有想象中那么迅速,心脏停跳后,他抽搐了许久才停止呼吸。
    一侧脸肿起的塞缪尔拎着枪走近,这次他十分谨慎,在看到男人背部的那片逐渐扩大的红晕后,他才肯彻底靠近;塞缪尔发觉男人后腰处似乎藏了什么东西,他蹲下身,掀起男人的灰色上衣,发现一面银色的梳妆镜正别在男人的背后,镜面朝内。
    他不能立即判断这镜子是否就是父亲不惜让他开枪伤人也要取回的物件,因为他从未听说过父亲有这样一面别致的梳妆镜;塞缪尔疑惑着抽出镜子,被殴打带来的苦楚、心中的疑惑以及此刻报仇雪恨带给他的一言难尽的感觉,都让他将开枪伤人的强烈刺激抛在脑后。
    但容不得他多考虑,当务之急是把他开枪射杀小偷的事情反馈给父亲;直至此刻,塞缪尔仍然不知道方才枪击的是自己的姐夫:无论在锡鸥大陆的哪个国家,枪击小偷是一回事,枪击亲戚——无论以何种藉口——又是另一回事了。塞缪尔将镜子照样别再自己背后,用脚将小偷的尸体翻过,从他的上衣内里翻出两包香烟、火柴以及手枪弹夹,现在塞缪尔可以肯定,父亲在乎的只可能是这面镜子,毕竟这小偷身上再也翻不出什么像样的物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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