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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文龙一手开创的东江镇位置特殊,处于野猪皮的大后方,东江兵常年跟辫子兵交战,自然有不少刚烈勐士。
    之前兴和军进攻时打的是奇袭战,常年在大草原上与骑兵搏杀,兴和军上下非常清楚如何快速解决战斗。
    被兴和军贴脸的“都元帅”的部下被冲散、切割,没几人能逃回去。
    成功撤退的那些兵将根本没闹明白敌人是个什么水准。
    这也是为什么,叛将们能简单得出‘部下是因为轻敌才会在战场上吃蔫’这样的奇怪结论。
    而后,在连续的炮击声中。
    那一声声如落雷一般的巨大声响一声一声的把士兵们的胆气又给炸了出来!
    遇到只挨打不还手的兴和军,这些兵头子可看不到什么危险。吵嚷着要快些进攻的家伙有不少!
    这帮子兵匪已经吃足了战争带来的好处,一个个身上都踹了不少金银财宝。
    有些东江老卒把丝绸衣裳垫在盔甲下捂得臭烘烘的,更有奇葩把路上糟蹋过的女子那贴身衣物围在了脖子上,满口污言秽语。
    “奶奶的,老子这条肚兜上,娘们儿香气都快散没了!
    都元帅怎的还不下令攻击,不把堵在城外的那兴和军搭出的狗窝给拔了,咱兄弟们怎么进城玩那些大户人家的美娇娘?”
    正在说话的大头兵脸上一道伤疤豁开了鼻子,他一把撒开手里的肚兜。继续端起刀反复观察,一遍一遍的用石头将刃口打磨。
    一旁干瘦的家伙瞪着一对吊角眼,一副同样被憋坏的模样,“就是,成天守在兵营里干等着!又不能喝酒又不能玩筛子。闲出个鸟来!”
    这伙叛军可不是乌合之众。
    军令如山!有本事的活着打赢仗,进了城怎么耍子都行。
    但这种两军对垒的时候,不要想什么歪心思。
    都已经是叛军了,处理起自己人来手段也辣得很。可不是一刀杀了那么简单。
    也正因为手段狠辣,以及打赢战斗后的高额奖励。都元帅才能迅速将裹挟进军队的壮丁激发出一定的战斗力。
    “嘿,就算把兴和军的那些土狗摁死在壕堑里头又能咋样?
    攻城可不是容易的,你们难道没听说吗,之前咱们的都元帅可是很积极的想要接受朝廷诏安的。被招安了哪还有我们的潇洒?”
    “你是不是傻?能被诏安可是好事儿,装了一兜子金银财宝还能捞一个正当身份,捡条命回去不是更好?”
    “回去?”豁鼻子显然是这帮兵丁里头战斗力最强的,他一开口,其他人都先停下话头,“我娘上吊了,我妹妹被王大户卖去了那脏地儿,我是背着人命官司从老家逃出来当的兵。
    我回哪去?这年头啊,不杀人就得被人杀,不欺负人就会被人欺负。我才不想着劳什子招安!那读过书的憨子,你上回说的那句叫啥来着?什么金盘子?”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给你说那么多遍你就只记得金子是吧?”
    “哈,认识几个鸟字儿就是有意思啊,哈哈哈!”豁鼻子把那句话反复念叨了几遍,越念越和心意,眼底都笑出了泪花儿。
    十年寒窗没考出屁的功名,反倒是被抓来当兵后,这豁鼻子给了他一些尊重。这群人里唯一敢和这豁鼻子扯几句的也就他了,“那你记着下辈子多读些书吧。”
    “下辈子?不不不,什么下辈子?”鬼晓得有什么好笑,豁鼻子的**擦掉笑出来的眼泪水,“你是想笑死老子吗?一辈子都活得够够的,还下辈子?”
    黄毅带出来的兵和当代常规意义上的士兵完全是两个物种。
    每晚上都得组织学习的兴和军对根据地有着无可替代的归属感,他们是真心爱戴那个和士兵同吃同住,总会亲临一线的黄毅。
    因此他们每个人都铆足了劲儿,想要以更加良好的状态向黄毅证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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